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出12条措施 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王露 通讯员 信明喜 徐晔)2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出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12条措施,支持全市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日起至疫情结束。

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加大对疫情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指导企业扩大生产。对生产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加快审评审批速度。对扩大生产规模或增加新品种的,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同步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

指导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加强对药械、食品等生产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经报备审核备案后尽快复产复工。强化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人员及设施设备管理,开展无接触取餐、配送。

积极做好标准化服务工作。及时推送标准动态信息,指导协助企业查询疫情防控相关标准,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面的标准,协助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等工作。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服务指导。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特种设备监管系统、邮箱、微信等受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设备报检业务,实行不见面容缺办理。

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提升能力。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申办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资质,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网上办、预约办”检验检测业务,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大力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加强企业信用“黑名单”管理,对疫情防控相关违法企业,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坚决列入,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约束。利用企业年报微信群、QQ群等,全面指导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年报工作。

指导药械经营企业有序营业。对药械经营企业加强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切实困难,鼓励有序开门营业。联系社区为从业人员办理出入证明,鼓励药械经营企业实行无接触式买药、取药,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引导企业制作公益广告。鼓励各级各部门、企业、媒体和社会组织,制作、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益广告。

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引领作用。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营管理。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严查快处制假售假、哄抬价格、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同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开展涉企收费政策检查。加大中小企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严格规范涉企监督检查。疫情防控期间,除上级部署安排的专项检查、转办交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投诉举报及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不得进入企业检查, 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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