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明单位等开始申报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潘晓泉

来自德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消息,2019年度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正式开始,各县(市、区)文明办于12月13日前汇总上报。其中,市级文明村镇推荐对象应向村一级重点倾斜,乡镇所辖行政村60%以上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的标准,方可申报市级文明镇(乡)。

1申报要求

市级文明村镇

已获得县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两年以上,符合市级文明村镇创建标准的镇(乡)和行政村、农村社区。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具体情况,本着保证质量、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市级文明单位

已获得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两年以上,符合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党政群团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机构。

市级文明社区

已获得县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两年以上,符合市级文明社区创建标准,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社区居民认可,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社区。上报社区应是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确认的社区。

2如何申报

各申报单位要依据相关评价指标,对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填写申报表,按规定程序向所属文明委提出申请。

各县(市、区)文明委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

对于拟推荐的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在上报前必须广泛征求其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市文明委推荐。市属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

3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文明委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不得超额申报。

市级文明村镇推荐对象应向村一级重点倾斜,乡镇所辖行政村60%以上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的标准,方可申报市级文明镇(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村镇优先考虑推荐。

市级文明单位推荐要注意行业间的平衡,防止出现同行业扎堆申报现象。推荐对象应尽量向基层倾斜,提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的比重。新申报的市级文明单位中,基层单位数量不得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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