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单位干部职工有交通违法行为并被通报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视情况每人次扣3-5分……扣除一定分数之后,将直接影响文明单位资格。
13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市文明委研究制定了《德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文明单位的标准、管理等予以了明确,并列出《德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负面清单》,对一些不良行为予以惩戒。
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采取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日常管理与届期制管理相结合、社会公示与部门联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其中,日常管理是指由市、县(市、区)文明委、文明办以及受其委托的部门单位、第三方机构采取日常工作调度、专项检查、满意度调查、网络系统管理等方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平时检查。
届期制管理是指市、县(市、区)文明办在创建届期之初,接受单位申报(含新申报文明单位和申报上一级文明单位),加强指导、监督。创建届期末对文明单位和申报单位进行集中审核验收。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省、市级文明单位每年评选表彰一届。
根据《德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负面清单》,文明单位和申报单位出现负面清单上所列情形的,采取警告、停止资格、降级、撤销称号或取消参评资格的方式进行惩戒。文明单位停止资格期间、降级当年不享受精神文明奖。(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潘晓泉)
扣分满10分的,文明单位停止资格1个月;扣分满15分的,文明单位停止资格3个月,申报单位取消参评资格:扣分满20分的,文明单位停止资格6个月;扣分满25分的,全国文明单位停止资格1年,省级文明单位降为市级,市级文明单位停止资格1年;扣分满30分的,全国文明单位停发精种文明奖,届满后报中央文明办撤销称号,省、市级文明单位撤销称号。
发生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