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106项审批纳入清单


  德州新闻网讯
  12日,记者在德州市工商局获悉,为减少审批发证,简化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我市将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针对首批106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直接取消、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改革方式。
  据了解,“证照分离”改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次改革选择了审批频次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06项审批事项,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市场主体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同时将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此次改革共包含明确改革方式、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4个方面内容。对106个涉企审批事项分别采取4种方式进行管理,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通过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据悉,为确保“证照分离”改革中“证”和“照”妥善衔接,切实减少企业重复填报信息,市工商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山东工商(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做到了省、市、县三级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实现了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行政许可信息“双反馈”、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企业办理证照情况“双跟踪”、信用风险状况“双评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有效加强了政府部门间业务衔接和协同监管。并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为企业、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多角度的信息服务,也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畅 通讯员 王腾)



  ■相关链接


  一、什么是“证照分离”?  “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凭证。“先照后证”和“多证合一”改革后,营业执照已经越来越趋于成为企业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拿到了执照就可以从事不需要许可的一般性经营活动,而对于需要许可的特殊经营活动,光拿到“照”还不够,要取得行业部门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与营业执照分离开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简化依然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二、“证照分离”与“多证合一”有什么区别?  1.“多证合一”的“证”是指非行政许可类的备案事项,“证照分离”的“证”是生产经营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
  2.“多证合一”将原来的备案信息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企业无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但“证照分离”后,除了已经取消的事项外,企业仍然要到许可部门办理许可,只不过程序更简便、材料更精简,审批时间也进一步缩短。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