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出炉 德州PM2.5同比下降1.5%


  德州新闻网讯
  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份,山东省各地将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11月8日,山东省关于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方案正式出炉,明确了主要目标及具体举措。
  在改善目标上,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分别为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至4%,其中,德州市同比下降1.5%。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在具体治理举措上,将继续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明确提出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淘汰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套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同时,还将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各市完成陶瓷、有色金属(再生金属)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


  严禁环保“一刀切”

  在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上,提出将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市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同时,各市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另外,我市还将继续推进清洁取暖,要完成散煤替代5万户任务。同时,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并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潘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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