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井璐 通讯员 高小燕)日前,市妇联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活动。
据了解,“美丽庭院”建设以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的“四美”为根本要求,以室内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厨房净、厕所净“五净”,院内无柴堆、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五无”,家中有合理布局、有花草树木、有文化氛围、有家风家教、有生活品味的“五有”为基本标准,各县市区选取1至2个有代表性的乡镇,每个乡镇选取3至4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活动。同时,发动社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模范群体和妇联执委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宣讲、清洁、督导、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