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月起执行惠民殡葬政策火化等四类项目全部免费


  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汤锦瑶通讯员李春晓)
  9月7日起,遗体接运费(含馆内抬尸费和消毒费)、3天内遗体存放费(含冷藏)、扒灰火化炉遗体火化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殡葬四项基本服务项目将实现免费,今后群众此类费用可节省数百元。8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下发《关于实行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根据要求,今后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具有德州市户籍去世火化的居民,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在异地死亡并就地火化的凭当地殡仪馆的收费凭证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德州市居民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补贴标准;二是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去世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人员,包括: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及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儿童;在我市救助管理机构死亡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驻德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德州市户籍的学生;驻德部队的现役军人;本市接收的待安置期间的退伍军人;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免费项目及标准包括:遗体接运费(含馆内抬尸费和消毒费);3天内遗体存放(含冷藏)费;扒灰火化炉遗体火化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根据此前我市物价部门出台的收费标准,其中,普通炉火化费每具200元,7岁以下儿童减半;遗体接运费为每具200元,超过2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
  免费项目需进行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属地管理,需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医疗机构(含疾病控制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或者村居委会、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殡仪馆填写《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根据死者不同情况提交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的殡仪馆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免除项目和标准免除相关费用。在户籍所在地死亡但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火化遗体的服务对象,不予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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