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 赔偿仲裁调解工作


  4月18日,记者从德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仲裁调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德州仲裁委员会联合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创新性地在道路交通事故领域引入仲裁调解机制以来,已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仲裁受理处城区“全覆盖”。当天,发布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仲裁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今后我市将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信息网络对接平台建设,实现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四部分内容。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郑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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