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市空气质量已达到重度污染,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未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23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步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拒绝露天烧烤。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德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清单中蓝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

(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三)扬尘控制措施。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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