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3月21日,记者从住建部门获悉,日前,《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自3月16日开始至4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上,确定了未经权属登记房屋认定程序,细化了限制事项,明确不配合调查登记、不同意进场评估处理程序,明确征收设有抵押、被查封房屋的处置办法等。
此外,明确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最低面积补偿标准、住宅房屋的最低补偿标准、“住改非”补偿标准。明确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和奖励补助标准制定主体等。
市民可通过电话(0534-2239652 2239623)、传真(0534-2239718)、电子信箱(dsqzhb@126.com)反馈相关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住建局征收办。(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