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办法

1、德州日报将于10月份开设“职业道德建设在岗位”专栏,市总工会将对各级工会推荐上报的候选单位(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初审,择优在德州日报集中进行宣传;德州新闻网、德州工会网将于9月份开设“职业道德建设在岗位”专栏,对各级工会推荐上报的候选单位(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2、职工群众可通过四种途径参与本次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活动:一是德州日报将于11月底刊登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候选人书面选票,职工群众可通过书面投票参与评选;二是可通过德州新闻网进行网络投票;三是可通过短信投票;四是可通过电话进行语音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121018:00。书面投票情况由各级工会汇总后,选票和汇总情况于1212日前一并报市总工会宣教部;网络投票、短信投票、语音投票情况由德州新闻网负责汇总。书面得票数、网络得票数、电话得票数、短信得票数将按一定比例计入候选单位(个人)公众投票分数。(投票规则另行通知)

评选过程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市总工会设立举报电话(电话:2687772),受理职工群众的举报。

312月中旬,由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市经信委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候选单位(个人)事迹结合公众投票分数,确定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名单;确定的“双十佳”名单在德州日报进行公示。

4、授予10 个集体“德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10 名个人“德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称号,同时申报“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并择期进行表彰。对已入围候选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授予“德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德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5、十佳单位和个人如发生涉及违法违纪的重大问题,经调查属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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