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名利的老党员张怀俊

□李清林

张怀俊,1925年2月生于宁津县相衙镇杨年村。1945年7月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区妇联干事一步步晋升,1960年5月任临清市副市长。其丈夫李华男(1923.10—2015.07),原名李宝琳,宁津县长官镇坡李村人1938年9月参加革命。194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宁津县委副书记。1985年,在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位上离休。

1962年7月,根据组织需要,张怀俊被调回当时还隶属于河北省沧州专区的宁津县任职。张怀俊接到调令后,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这时,宁津县方面犯了难,因为副县级编制已满员,空缺的职位只有相衙镇公社党委副书记一职。很快这个情况由河北省报到山东省分管同志那里,又转达给张怀俊本人。她当场表态:我们干革命,为人民服务,哪有什么职位高低之分,这个公社党委副书记我干了。就这样,她由一名副市长变成了公社党委副书记。

张怀俊到了相衙镇公社便迅速进入角色,干起工作来一点儿没有官架子。此时的她却怎么也想不到,人生中与纪委的第一次结缘,居然是纪委对她的“调查”。

来到公社第一次发工资时,有人无意间看到了她的工资表。“不对啊,咱们同级别的,她的工资怎么这么高呢?”很快就有人将这件事反映到了县纪委。这一查不要紧,还真查出了“问题”。

原来早在1952年,张怀俊任德州行署托儿所所长时,就已经是正县级了。可能人们会感到疑惑,怎么一个托儿所的所长级别会这么高呢?这是因为在那个年代,敌特分子的活动很猖獗,为了保护好共产党员的子女,必须选择对党忠诚,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担任这一职务,所以行署托儿所的级别属于高配,是正县级。

在纪委工作人员追根究底的调查下,事情水落石出,公社里的同志们对张怀俊的态度由怀疑变为由衷的敬佩。最终她的工资不仅没下调,还按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精神,由副县级待遇上调到了正县级待遇。

张怀俊本人知道调查结果后,更加努力工作,在相衙镇公社工作刚半年就以出色的表现得到上级领导认可,于1962年12月调任县纪委副书记。上任初始,她严肃执纪,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工作前两个月,就处结信访件35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批评教育23人。1965年10月,她开始任职县纪委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县纪委被撤销。1978年宁津县纪委重建,53岁的张怀俊当选纪委书记。这期间她查办了一起县委常委借安排老知青之机安排子女的问题。调查初始,很多人都劝她,“还调查啥呀,事情都办成,人都开始上班了,人家父亲还是县委常委,和你抬头不见低头见,别瞎折腾了。”但她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多次向县委汇报,得到了县委的支持。时任县委书记赵胜武针对此事两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对这位常委提出严肃批评,让他作了书面检讨,并将子女的户口调回农村。

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县纪委的10名同志在她的领导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82件,处理犯错误的党员133名,对于协助党委整顿好干部作风作出了突出贡献。

张怀俊2000年7月病逝。她一生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坚持原则、一身正气,艰苦朴素、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平易近人,堪称共产党员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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