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河漕名臣董讷

张明福

清代平原县董路口村的董讷,在重视漕运的康熙时期,出任过漕运总督、署理过东河总督,并多有建树和政绩,最终病死在治河工地,是一位实打实的河漕名臣。

三起两落 跌宕人生

董讷(?-1701),康熙五年(1666年)举人,六年(1667年)探花,初授内弘文院编修,后逐步升迁,到康熙二十六年三月,晋秩兵部尚书,任两江总督(从一品),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驻南京。

康熙二十七年三月,董讷因反对靳辅修筑重堤,被降五级离任,补翰林院侍读学士。

康熙二十八年正月,康熙皇帝南巡经过江宁,听说当地百姓为前任两江总督董讷立了生祠,便亲至其生祠前察看,只见许多百姓手持香束,跪在董讷的生祠前,请求皇上将董讷官复原职。康熙深受感动,回京后即下旨恢复董讷两江总督的职务。三月,董讷接替马世济补任漕运总督。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董讷接替王新命署理东河河道总督事务。十二月,河道总督靳辅卒,以于成龙为河道总督,董讷为左都御史继续治河。

康熙三十三年三月,董讷因附和于成龙批评前任河道总督靳辅而被革职。

康熙三十六年十二月,董讷进京复职,任都察院左都御史,重返治河一线。

康熙四十年十一月,董讷病逝治河工地高家堰。

康熙四十一年十月十日,康熙皇帝专门到平原探访董讷故居,亲书“眷念旧劳”4字条幅,令其子董思凝悬于墓门;追加董讷正一品官职,封赠董讷之妻郑氏为一品夫人。

忠勤任事 有惠于民

董讷个性刚毅,为官正直。《清史稿》对他的评价是:“为政持大体,有惠于民”。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十月,庐州、凤阳、淮安、扬州等各府州县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当年米粮歉收,质量参差不齐,很多农户无法按既有标准完税。后经董讷等疏请,本年漕运米粮可仿照河南省的惯例,只要干燥、洁净,就红白兼收,“永为定制”。

康熙二十八年(1687年),董讷转任漕运总督后,在三年中完成321篇即多达70万字的奏疏,后汇编成《漕运疏草》——平均每三天就给康熙皇帝上一道奏疏,其辛勤程度不言而明。

就是这样一位忠勤任事、有惠于民的好官,也曾两次被贬降级,原因皆是反对靳辅在高家堰修筑重堤一事。

高家堰原名洪泽湖大堤,当时系指今江苏省淮阴县高堰村附近的一段淮河堤防。明万历六年(1578年),潘季驯创修洪泽湖水库,以高家堰为主坝,次年七月竣工。清康熙十七年十一月到次年五月,靳辅在此处修筑副坝,其溢洪作用改由人工减水坝代替,高家堰遂向南延伸至今洪泽县蒋坝镇。由于洪泽湖水库的淤积和治理的需要,高家堰及其石工墙不断加高、延长,不仅无助“蓄清、涮黄、济运”功能的发挥,而且浪费大量人力和资材。

董讷两次被贬均源自康熙皇帝治河心切和朝堂上的朋党之争。正因为河漕事务是朝廷的大事,所以不同立场观点的大臣们也都将眼睛盯在这上面。作为河漕事务的直接参与者,董讷自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督漕疏草》恩泽后世

董讷一生著述颇丰,著有《督漕疏草》《柳村诗集》《华琯集》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他在漕运总督任上完成的《督漕疏草》。

《督漕疏草》按时间顺序记载董讷自康熙二十八年四月至康熙三十年十二月以漕运总督身份所上全部奏疏,共22卷,计321篇。《督漕疏草》比较全面地记录了董讷作为漕运总督三年的工作状况,比较系统地反映了当年漕政的基本情形,能够基本反映董讷治漕的理念、思想和为政主张。该书也是一部系统的记载清代漕政全程的资料集,对于漕运总督职责、职权和漕务运作的各个方面,及漕项征收、追欠、漕船督造、起运及奏销等各个环节,均有细部的反映,是研究清代康熙年间漕运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

2014年1月,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大型中国运河文献丛书《中国大运河历史文献集成》,收录了130余种运河专门文献著作,被业内人士誉为“运河百科全书”。董讷的《督河疏草》占据了该书中第71、72册,约占全书内容的四十分之一,为德州人争得了崇高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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