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北卢庄宋代古墓探源

墓地出土的石兽

  

□卢福钊
  2005年12月24日,村民在陵城区徽王庄镇北卢庄挖水渠时发现千余年前的宋代墓,出土墓志铭一方,其石盖上刻“昌黎韩氏”四字。墓主即称“昌黎韩氏”,与唐朝大诗人韩愈(世称“韩昌黎”)是何关系?墓主人的身份及其身后又有何故事?经多年考证,今均已水落石出。墓主韩宗会为唐玄宗宰相韩休之六代孙
  墓志铭全文680字。通过墓志铭得知,墓主人韩宗会系平州马城县人,生于公元869年,于五代后晋开运二年(945)病亡,享年75岁。其妻为清河县孟氏人,生于唐僖宗乾符元年(874),后周广顺元年(951)卒,享年77岁。夫妻二人育有3子2女,孙子12人,孙女4人。墓志铭涉及官职15个,其在各地任职及亲属籍贯19处。
  墓志铭载,韩宗会系“唐贤相文贞公休之六代孙也”。韩休是唐玄宗李隆基时期的宰相。“当唐室有事于匈奴也,公乃迷邦不仕”,说明韩宗会已无官职。韩宗会长子韩令“将仕郎守德州将陵县令”,二子韩甫“朝散大夫於书丞前知温州军州事柱国,赐胾金鱼袋”,三子韩申在家守业。长女出嫁瀛州(今河北省河间市)东城县令于氏,次女出嫁邻州节度使张氏。墓地所处“德州将陵县永宁乡君楚里”,孙辈中“庭益故登仕郎试大理评事,守光州仙居县令;显恭登仕郎守亁州永县主簿”,其他为儒林郎、登仕郎等5人为官。可见家族之大,社会地位之显赫。
  韩宗会子孙中唯其二子韩甫官职最大,为宋朝从二品官员。“仲曰甫故朝散大夫於书丞前知温州军州事柱国赐胾金鱼袋”,“朝散大夫”为从五品官员,“柱国”为从二品官员。宋朝官职中,柱国是武散官,将军称“柱国”,也称“柱国大将军”,“赐胾金鱼袋”。按宋时官员朝服确认,二品官员为金鱼袋。韩甫是由朝散大夫五品官员晋升为从二品的“柱国大将军”。北卢庄在宋初为将陵县县令业田
  墓志铭载:“大坟未归,子孙申、业,合祧于德州将陵县永宁乡君楚里新茔”。大坟未归,合祧于此。为什么没葬回原籍?经考,平州马城县系唐开元二十八年(740)由河北卢龙县划出,即现在滦县、昌黎一带。当时属辽国萧太后统治,由于战乱又是敌国,韩氏无法葬回原籍。宋朝实行异地任职,并规定县令可享1顷至10顷不等业田待遇。韩宗会长子韩令在此为县令,既不能葬回原籍,葬于长子业田也在情理之中。韩宗会去世后40年中,其长子韩令、二子韩甫、其长孙韩庭益及其他孙辈相继离世,其三子韩申及孙辈在大宋雍熙二年(985),即其去世40年后在此立新茔,撰刻墓志铭。
  据考,当时的将陵县城在今天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桥镇曹庄、岳庄一带,距东北方向的北卢庄约5公里。北卢庄位于陵城区西北方向,两者相距约30公里。韩宗会与韩愈韩氏并非亲支关系
  为考证墓主与韩愈家族的关系,笔者在2005年曾与河北省昌黎县韩愈研究学会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得知韩愈是后汉陇西太守韩寻的后代,韩寻由颍川迁徙到昌黎。韩休,即墓主人韩宗会的六世祖,系京兆长安人,汉河东太守韩纯的后代。在昌黎县韩愈韩氏家谱序中记载,韩休曾为昌黎县韩氏家谱作序,虽都属“昌黎韩氏”,但并非亲支关系。石人、石羊等为韩甫墓葬的石像生
  有关北卢庄村南有墓群的说法由来已久。韩宗会墓所处的水塘旁有一口古井,当地人称“草帽子井”,与其墓相距40余米。上世纪30年代,由于连年干旱,“草帽子井”干枯,村民为躲避土匪藏身井底。曾看到朝西南方向有一石门,人们在井底拿着竹竿向周围探测,但测不到边。多年来人们一直迷惑不解,井底像是一座大坟,是井建在坟上或在此建造了别的地下建筑?此井为什么下大上小形似“草帽”?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1946年,村民挖地瓜窖曾挖到大坟,后填封了事。此大坟与“草帽子井”相距10余米。一直以来,当地人传说此地是一姓韩的大将墓地。1968年,因大旱水塘干枯,人们陆续在塘底挖掘出石人、石羊等。2005年,当地村民又在韩宗会墓南10米处挖掘出石兽、石墩,石墩中间有一圆孔,应该是放旗杆的底座。按文物摆放位置,旗杆底座以北依次是石狮、石羊、石人。在古代,凡能设“石像生(陵墓前安设的石人、石兽统称石像生)”者必须是具一定级别的官宦。由此推断,所葬墓主,与韩宗会二子韩甫从二品的身份相吻合。
  2O14年3月,在西安市长安区大召乡郭新庄,发现了韩休的夫妻合葬墓。其墓穴在地下10余米处开始用砖砌成下大上小直到离地面几米才封口。这与北卢庄“草帽子井”极为相似。“草帽子井”应该是其二子韩甫之墓,只是其墓顶因种种原因消失,露出了井壁。经考,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温州由节度州降为军事州,属两浙路。这个时间点正是韩甫为“温州军州事柱国”。当时朝廷把温州由行政管理变为军事管制,派从二品柱国大将军韩甫把守边关。只有他能有资格建造高规格的墓葬。
  与一般选择坐北朝南或坐东朝西走向不同,韩氏坟茔选择坐南朝北的走向,始终向着正北老家昌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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