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11月19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
今年4月21日,市政府公布了《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7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近日市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其中,将市商务局承办的《德州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7年)》调整出目录;将市水利局承办的《德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德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和市科技局承办的《德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定,现纳入目录管理。
根据要求,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潘晓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