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为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监督,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试行)(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履职评议是指市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下简称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的监督活动。履职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一般每年一次,由主任会议确定的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评议对象由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领导小组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协商,报主任会议确定。评议对象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履职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和政治表现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廉洁守纪情况、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集中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7月7日前,市民可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或发送至邮箱:dzrdnsgw@dz.shandong.cn。(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潘晓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