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的提请,任命:
杨文杰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亓灿新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姜南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依静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师延锋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玉敏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延军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李波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
李朝辉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卫华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善文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子超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忠星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宋冬梅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魏涛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张延军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邹德宝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贵孚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许本海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单仕东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杨文杰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韩金明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朱吉星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亓灿新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魏涛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姜南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子超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郑卫华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小雪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师延锋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郭依静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叶卫国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波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