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高红岩)2月2日,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春节将至,纠“四风”、树新风又迎来重要节点。为坚决遏制节日“四风”顽疾,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陵城区糜镇人民政府城管办原主任张恩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8年1月3日(周三)中午,张恩浩接受糜镇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邀请,与该物业公司主管一起吃饭,席间张恩浩饮用白酒,饭费由物业公司支付。张恩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齐河县原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庆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4年至2017年,范庆军任县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六次于中秋节、春节收受齐河县某单位所送购物卡,合计6000元。范庆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津县原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启甫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陈启甫利用职务之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共计2080.23元。陈启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春节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关键节点,能否风清气正、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与信任。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及时主动校准偏差,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过好“年关”和“廉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的要求,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盯住春节这个重要节点,运用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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