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听证会


  德州新闻网讯
  “《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写科学、严谨,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一系列问题作出明文规定,更加关注公正公平,我认为很有必要。”10月11日,《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举行。市民代表王剑合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起草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8年10月11日,市法制办组织进行现场听证,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测绘机构、评估机构、房屋征收部门、基层代表以及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共17名听证陈述人和3名旁听人员。《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房屋权属分割和过户、公摊补助等成为讨论热点。德城区建设局拆迁科科长杨鹏认为,应该对第十二条中提到的“自公告之日起因房屋权属分割和过户,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不予补偿”,进行适当调整。“这条主要是为了避免恶意分户骗取补偿金等行为,但除此之外,也存在离婚、老人过世等确实需要分割财产和分户的情况。因此不能一刀切,应该再进行一下细化,明确对‘恶意房屋权属分割和过户的’不补偿。”
  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根据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具体情况给予公摊补助,但未规定具体标准。市房管中心测绘队队长杜传明则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多数评估公司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评估,在这一前提下,就需要将补贴标准进行细化,按照是否计算建筑公摊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是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此外,还有代表建议以物价水平为参照,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划定明确的价格范围。“此次听证会大家都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会后我们将会同市住建局逐一梳理、审慎研究、认真采纳,争取出台一部高质量的政府规章。”市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调研员梁少宗说。(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明凯 通讯员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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