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记者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纠正“四风”成果,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德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运大队大队长张淑元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8月,张淑元因其子考入某高校,违规收受22名同事礼金5466.66元,并两次举办“升学宴”。2018年3月,张淑元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德州市纪委给予张淑元党内警告处分。
  禹城市城管局机动执法中队队员杨胜涛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月24日,杨胜涛乘坐单位公车参加同学外孙女“满月宴”,被察访发现。杨胜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宁津县杜集镇第二管区书记李海峰、第八管区书记冯长领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2月10日,李海峰、冯长领违规接受杜集镇前水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的宴请,被察访发现。李海峰、冯长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