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印发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动实施方案

   开栏的话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自今年4月至12月,我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行为。即日起,本报开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德州在行动”专栏。敬请关注。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张志宁 通讯员 孙茜茜)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印发《德州市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和《德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今年4月至12月,我市将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集中行动,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在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集中行动中,重点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指企业或个人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债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金融债务,损害金融债权;提供虚假贷款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等13大行为。

    通过加强逃废金融债务监测预警、建立逃废金融债务核实机制、实施逃废债约谈警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加快化解不良贷款、完善“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坚决遏制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逃废金融债务高发势头,严厉打击企业假借市场出清悬空金融债务及担保圈内企业抱团赖账等各类恶意侵害金融债权行为,有效刹住部分区域逃废金融债务跟风态势,力争侦破一批重大案件,公开一批典型案例,处置一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个人),震慑一批“老赖”,维护金融债权安全,加快化解清收不良贷款,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确定本辖区或本部门整治重点领域或行业,对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行业。严厉打击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资金或放贷业务;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在网上、网下涉嫌宣传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集会或通过电话、短信宣传等行为。

    市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通报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处非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及时对排查发现和有关部门通报的风险隐患线索进行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分类处置。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及早引导、规范、处置苗头性问题;宣传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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