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要来了,请牢记“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杨红省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1月23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团省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省共同组织开展主题为“文明守法平安回家”的“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

根据具体行动方案要求,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源头清零、公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农村交通安全治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让交通安全社会宣传理念走深走实,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统筹推进“社会面、交通安全教育服务点、融媒体、学校、单位、重点驾驶人精准宣传”六条战线,重点强化农村“一栏一牌一喇叭一微信群”建设,即在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宣传栏,在村庄主要出入口设置1处警示提示牌,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播放体系,组建或加入村庄微信群。强化以农村留守老人、儿童为重点,以预防酒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违规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发布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警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

全市公安交警将充分利用交警执法站、农村劝导站、交通治超站等场所,在乡镇、主要村庄驻地建设262个农村交通安全教育服务点,建立健全“4+3+7+N”工作机制(4名干部包保、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7项职责、村支部书记积极参与),组织辖区村民常态化开展伤亡事故警示教育、交通违法通报提醒、驾驶技能学习培训,提高村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认真研究中小学生、中老年人、重点车辆驾驶人、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出行方式、心理特点、事故规律等,制定针对性宣传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交警主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互相借用宣传资源,实现全社会参与的大交通安全宣传格局。

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我市公安交警通过开展“亮屏行动”、播放警示片、摆放宣传物料等形式,提高餐饮、商家、娱乐场所、客运站等重点场所、重点位置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例如,在电影放映前插播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开展以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宣传;在餐饮、商家、娱乐场所采取摆放提示桌牌、LED显示屏播报、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开展以拒绝酒醉驾为主题的宣传;在客运场站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大屏滚动播报等方式,开展以系好安全带、拒绝超员超速为主题的宣传;在其他社会单位及公共场所,利用广场大屏、楼宇电视、出租车显示屏等,开展以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针对以上场所建立企业、单位负责人微信群,实时发布宣传内容,积极会同辖区派出所、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互相借用宣传资源,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宣传局面。

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共协调208块户外大屏、679个楼宇和公交车电视、3026辆出租车LED屏、2056块沿街商铺屏幕和道路诱导屏、152个窗口单位屏幕、2698个社会单位大屏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视频或标语,确保交通安全倡导提示时时处处可见,大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氛围。

在不断强化学校、单位、重点人员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我市将在国省道、县乡道平交路口、临水陡坡及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增设墙体标语、提示牌。打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示范服务区,在主体建筑出入口、加油站、洗手间张贴提示海报,在休息区摆放宣传资料,利用电视、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还将在联合媒体挖掘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借助融媒体宣传阵地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加大违法警示曝光力度,创新打造交通安全文化宣传品牌,动员社会参与,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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