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司法局走进齐庄村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德州新闻网讯  8月17日,德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德州经济开发区齐庄村,为村居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此次活动经过精密谋划,制定了详细具体的活动工作方案,制做法律援助PPT宣传课件,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方式,精准对接农村群众法律需求,采取发放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现场开展涉及乡村振兴事项法律咨询,受理涉及乡村振兴事项法律援助申请,开展农民劳动者权益保障讲座等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积极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擦亮“法援惠民生 助力乡村振兴”品牌。

活动现场,由法律援助志愿者围绕“乡村宜居”主题,明确法律援助重点服务“三类”对象: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困难妇女和重度残疾人。围绕“乡村和谐”主题,承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作到“三优”服务,“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围绕“乡村文明”主题,讲解实施“以法治村”方略,引入法治元素,促进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法治化治理软实力。  

活动中,法律援助志愿者与群众互动交流,宣讲《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程序、途经等内容,为农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问题,指引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掌握农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大幅提升农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通讯员  田九禄 师政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