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通告重金寻找两名“老赖”
德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白野,男,1983年07月11日生,汉族
户籍地: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映泉委五组
身份证号:230303198307114315
未履行金额178198.75元及逾期利息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人马治刚等五人与被执行人白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1)德城民初字第16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因被执行人白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白野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查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举报人实际执行总额10%的奖励。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2311993
02
被执行人:于海涛,男,1986年03月05日生,汉族
身份证号:220382198603053514
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镇兴盛村3263号
未履行金额178198.75元及逾期利息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人马治刚等五人与被执行人于海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1)德城民初字第16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因被执行人于海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于海涛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查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举报人实际执行总额10%的奖励。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2311993
发布日期: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
来源: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