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工程须先验房后交房

——解决“精装变惊装”“交付即维权”等行业弊病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见习记者王应新通讯员邵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纠纷,提升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5月19日,德州市新建住宅工程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在崇德园启动。据悉,全市所有依法按程序组织建设的具备条件的新建住宅工程均应组织先验房后交房活动。

据了解,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可组织业主,按照既定程序、方式和内容就其选购的房屋开展验房活动,对验房过程中业主提出的合理质量问题,在相关单位逐项落实处理完成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同时,分户验收必须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试行)》执行。

建设单位在组织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前,应按照《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试行)》的相关要求,建立分户验收“一户一档”,形成分户二维码电子档案张贴于进户门口。

在业主验房期间,建设单位需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前期物业公司人员(售楼处人员)陪同业主共同进行查验,并按照实地查验情况填写《业主先验房情况记录表》。经确认的质量问题,应在记录表中写明整改完成时限,如业主需复查的,应同时约定复查时间。

“近年来,渗漏、开裂逐渐成为影响住宅品质最多、人民群众关注最多的难点、痛点问题。推广先验房后交房模式,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质量责任,把可能产生矛盾的交付验房环节前置,畅通沟通渠道,提前化解矛盾,有效降低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概率及信访投诉数量,是解决“精装变惊装”“交付即维权”等诸多行业弊病的有效模式。”德州市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崔全岳在会上说。

下一步,德州市住建部门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重点治理。持续强化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控,确保住宅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结合本地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活动,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及质量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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