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出台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通讯员郭文倩)
我市日前印发出台《德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指导各方依法合规开展采购活动。
《目录及标准》对网上商城、自行采购、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涉密项目和合同续签等作出规定。网上商城新增电子反拍功能,丰富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明确自行采购的标准和范围。各预算单位可自行采购集采目录内小额零星项目,自行采购限额为同一“二级品目”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目录及标准》要求,预算单位应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各项政策;严控涉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范围,规范涉密项目的执行;对符合要求的延续性服务项目,各预算单位可向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可与原供应商续签合同。
《目录及标准》的出台对于指导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使政府采购活动有章可循,赋予了采购人充分的自主权,增加了政府采购的灵活性,进一步打造了“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