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严查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一经发现罚款20元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马乐通讯员张亚磊)4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即日起正式严查机动车乘车人员使用安全带,既包括副驾驶乘客,也包括车辆后排乘客。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经发现罚款20元。

据了解,在交通事故中,不系安全带造成的伤亡人数比例位居第三位,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受到罚款20元的处罚。同时,车辆驾驶人有义务对车内乘客进行佩戴安全带的劝导和要求。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安全带就是生命带。无论前排后排,无论车程长短,无论车速快慢,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驾乘汽车时请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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