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肖华荣)
11月26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今年第十批终生禁驾名单,孙东祥和李兆朋两名男性驾驶员分别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构成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上榜,二人年龄分别为44岁、38岁。截至目前,今年以来我市共有26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人所作的永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