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公司:类似事件常发生难处理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风林)
10月19日下午,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接到一名任女士电话反映,她的手机不慎遗落在出租车上,历经波折后难以找回,希望本报能够帮助寻找。
任女士是从河北衡水来德州办理业务的。据她介绍,当天中午12时左右,她在温州服装城附近下车,大约两分钟后,发现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随行的朋友赶紧拨打她的手机,迟迟无人接听。随后,任女士联系到了该出租车所在的德州联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直到两个小时之后,才联系到了当事司机,但司机表示并未见到任女士的手机。
此时,任女士再次拨打自己的手机,发现已经关机。据任女士说,她的手机是华为nova3,手机里绑定有手机银行和一些理财软件,同时存有大量的业务往来信息,对她很重要,因此她十分着急。
对于任女士反映的情况,联运公司负责人表示,像任女士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坐在出租车后座时,一旦有手机遗落,很可能会被下一个乘客拿走,司机根本就不了解情况。而且,遇到类似情况时,双方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导致争执不下,最后只能报案处理。
对此,本报也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时,手机等容易滑落的贵重物品应拿在手上,下车时切记索要车票,并检查车上是否有钱物遗落。万一钱物遗忘在出租车上,可立即向出租车所在的公司、客运管理部门报告,请求帮助查找。
如果失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钱物遗落在哪辆出租车上,但因为司机捡到钱物不还并不构成案件,所以警方不好立案。对此,警方一般都是通过民事调解的方式予以调解。
如果遗忘的钱物数额巨大,必要时失主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该出租车司机。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