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靳冬群通讯员马纯强)
10月13日晚上9点24分,正在禹城市交通运输局“双超整治”非现场执法信息采集中心值班的蒋成松、尹健、李明,发现在国道308禹城境内有一辆货车涉嫌超载。值班人员随即电话通知正在附近进行夜间巡查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队员贾玉民、刘立鹏、窦志强和3名交警队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
经检查,该车为辽宁籍车辆,6轴车。该车货物平槽,覆盖篷布,外观看不出货物情况。驾驶员姜某称,该车拉载的货物是钢管,但是执法人员拉开覆盖篷布发现是钢卷,共9个,钢管和钢卷重量差别巨大。
经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录入信息测算,车货总重175.6吨。按照货车总重限定标准,6轴车及以上车不得超过49吨计算,该货车约超载258%。但是,该车主坚持认为货物没有这么重。按照道路交通“双超”整治有关规定,现场联合治超的执法人员驾驶4辆警车连夜将该车押解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双超整治”卸货场地,经称重检测,该车超载258%。
目前,该车已被扣至停车场,等候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