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住房公积金担保方式调整完毕

最近,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结构。目前工作调整已经结束,基本形成了以房产抵押担保(含期房预抵押)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阶段性担保为主,自然人担保为辅,担保公司担保为补充的担保结构,各项贷款工作已正常开展。

购买期房的贷款职工,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了贷款抵押准入手续,并且愿意为其提供阶段性担保或协助办理预抵押手续的,可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阶段性担保或期房预抵押;如果因为购房者已交全款等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愿为购房者做阶段性担保或协助其办理预抵押手续的,购房者可选择自然人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贷款。

购买二手房和现房的贷款职工,可选择房产抵押担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职工,如果所购房屋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选择房产抵押方式进行贷款;如果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愿为其做阶段性担保或协助办理预抵押手续的,可选择自然人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