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龙”诈骗团伙在德州被公审

德州新闻网讯 5月21日至22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利用两天时间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19名被告人的跨省电信诈骗案。温某、温某清、欧某辉等1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2017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温某、温某清共同出资,在广州租用写字间作为公司办公地点,但实际该公司并未注册成立。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雇彭某等人作为公司员工,吸引被害人、引诱被害人在虚拟的网络金融投资平台购买“产品”,公司成员分工配合冒充客服人员、投资分析师等角色,虚构公司及工作人员合法性,以虚假手段诱骗被害人向该投资平台充值后非法获取被害人资金。

2018年1月,被告人欧某辉带领邓某清等人加入该公司并与被告人温某、温某清共同管理诈骗团队。该公司将成员分为三个小组实施诈骗活动,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517322.42元。2018年3月27日,被告人温某等17人被德州警方抓获。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温某、温某清、欧某辉等19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温某、温某清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欧某辉等12人犯罪数额巨大,被告人李某等5人犯罪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法庭将择期宣判。(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 通讯员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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