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12月5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日前,我市评选出了陵城区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禹城市房寺镇四季收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1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乐陵市孔镇镇勇海家庭农场、宁津县昊锟家庭农场等4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
据了解,参评示范社的合作社须依法登记设立运行2年以上;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销售渠道稳定畅通,年经营收入300万元以上;服务成效明显,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户平均收入10%以上等。参评示范农场的要完成工商登记1年以上,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无违法不良记录;经营土地规模相对稳定,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含5年);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在省级农产品质量监测中,产品合格率100%;经济效益好,亩均产量高于本县(市、区)平均产量10%以上,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等。
凡是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农场的,在涉农项目、人才培养、信贷资金、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今后,省级示范社或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将在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市级示范社和示范农场评选自去年 扫开始启动,每 码查年评选一次,看截至目前,全获市共有 171 评家示范社和 名
单78家示范农场。(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