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滥伐200余株树木后潜逃被抓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拘留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田博星摄影报道)
  今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刚在禹城境内滥伐树木200余株,后逃之夭夭。10月9日,禹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辗转千里,最终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将其抓获,该案标志着德州首次涉林刑事案件嫌疑人网上追逃工作圆满收官。
  6月1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刚(男)在禹城市辛店南街滥伐树木200余株,涉嫌刑事犯罪。在禹城市森林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王某刚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接受调查,并伙同不明事理的村民阻碍干警执行公务,造成王某刚逃离现场,后涉事村民因阻碍执行公务被依法治安处罚。
  王某刚畏罪潜逃后,该市森林公安局曾多次传唤其到案。为逃避法律制裁,其潜逃至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的一个电子厂做起了装卸工人。该局在固定好相关证据后,展开了对王某刚的网上追逃工作。
  10月9日上午,王某刚被奉化区公安局西坞派出所民警抓获,禹城市森林公安局得到消息后,驱车1200余公里,迅速赶往该派出所办理交接手续。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刚已被刑事拘留于德州市看守所。“我国《刑法》规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地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禹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呼吁广大市民依法依规采伐林木,及时举报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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