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五法”筑牢办案安全“防火墙”

德州新闻网讯(通讯员张中华)

8月1日,在德城区全区纪检监察半年工作汇报会上,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玉成指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自监委成立以来,德城区纪委监委将办案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探索实施“235”工作法,以开展“两自查”、坚持“三提醒”、出台“五制度”为抓手,做到物防、人防、技防相结合,有效保障办案安全。2018年以来德城区纪委监委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两自查”排除问题隐患。对硬件建设和流程执行开展自查自纠,德城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就谈话室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办案工作,严格检查办案过程中具体操作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发现问题当场指出,立即纠正,将案件监督管理渗入到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三提醒”强化安全意识。德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会议提醒、学习提醒、案前提醒并重。德城区将安全教育作为案件分析会、工作总结会的“必修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分析事故通报案例,夯实基础、查漏补缺。利用周五集体学习、党员活动日、党小组自学等及时印发学习资料,时刻绷紧办案安全弦。特别是办案前由分管副书记召开办案组人员案前提醒会议,强调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制定安全保障预案。“五制度”规范执纪审查。德城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谈话室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办公楼谈话室监控操作规范》、《谈话室使用流程》、《镇街纪(工)委办案人员纪律规定》、《镇街纪(工)委案件检查工作流程》等5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确保依纪依规文明安全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各个环节。

下一步,德城区纪委监委将围绕提醒教育、场所安全、规范程序、落实制度等方面,认真做好案前评估、案中监督和案后总结,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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