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遭遇“户口老赖” 律师提醒: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户口迁出协议,并留足“迁户押金”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明凯)

近些年,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户口问题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有些是因为房主自己一时疏忽,有些是因为买房人对自身权益不够重视。因此对于双方来说,买房过程中都非常有必要认真了解二手房的落户问题。

2006年,为了给孩子上学提供便利,许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对付款时间等作了明确约定,许先生也依约付清全部购房款。之后,许先生依照双方之间的口头约定,要求卖方沈某将户口迁出。然而,四五年过去了,沈某却迟迟不将户口迁出,以至于许先生的户口问题一直没办法解决。

此后几年时间,许先生一直和沈某交涉迁户口的事情,刚开始沈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干脆不接许先生的电话,玩起了“失踪”。户口的事情困扰了许先生一家好几年。2012年,许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沈某将户口迁出。法院判决沈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户口迁出诉争房屋。

判 决生 效后,沈某并未自觉履行,许先生于2013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向公安机关了解得知,户口迁移原则上需要户主主动提出迁移申请,并且需要有迁入地才可办理。针对上述这种故意不迁的“户口老赖”,法院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将“户口老赖”的户口强制迁出,迁移到一个公共户进行管理,有效应对“户口老赖”。山东鸿正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秀鸿评析:

在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一些没有经验的买主在购房时未与卖方书面约定迁户协议并留下一部分“迁户押金”,导致房产虽然过户,但卖方户口却迟迟不肯迁走,直接影响购房者落户、小孩上学等。而有一些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考虑到了户口问题,约定未按时迁出户口构成违约,但是并未对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作出明确约定。

为此,需要特别提醒买房者,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谨慎查清房屋户口现状。如果卖方户口尚未迁出,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宜与卖方签订书面户口迁出协议,并留足“迁户押金”,待户口问题解决后再交清全部购房款。或者,可对不及时迁出户口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条款,以促使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

若卖方仍违背约定拒绝将户口迁出,买方可提起诉讼请求将户口迁出。如果买方迁户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支持,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将卖方的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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