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不少安全隐患,有不少居民为图方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有的甚至直接从车库或者家里私拉电线,在过道里给自家的电动车充电。今后,居民可不能这么随心所欲地停放电动车了,近日,我市已经开出了多张电动车违停罚单,以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
据了解,6月3日,夏津县消防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对辖区内华夏领秀苑、银城豪庭、银城国际小区的三起违反《电动车消防安全五项禁令》的行为进行了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重点整治居民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摩托车、遮挡消防栓、违规对电动车充电等现象。
无独有偶,6月7日,齐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在黑马绿岛华府走访时,发现居民王某的电动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口,将疏散通道阻塞。民警当场对王某进行口头传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给予王某行政处罚三百元。
早在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就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告明确了对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严厉查处。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还是屡禁不止。
许多高层住宅区居民图方便,将电动车停在过道内,堵塞安全通道。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极易发生自燃,电动车一旦着火,90秒后,温度便达到200摄氏度,迅速燃烧的电动车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而一辆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德州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下一步,德州消防支队将继续联合辖区派出所加大对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全力做好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康 通讯员 张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