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以谈恋爱结婚为名骗财骗色 已婚男网上征婚,骗了多名离异女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胡兵通讯员魏斌

朱某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工作,但他假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身份,以谈恋爱结婚为名,对多名女性骗财骗色。近日,禹城法院以朱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弄虚作假 冒充事业单位人员征婚

李女士今年32岁,两年前离异,孩子和她一起生活。为了给孩子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她希望再婚。在上网时,她被一则征婚广告吸引。“离异征婚,男,退伍军人,35岁,济南人,事业单位工作,成熟稳重,有房有车,理想中的她通情达理,温柔体贴。”广告下面留有微信号和手机号。她再看征婚男子的头像照片,留着利落的小平头,国字脸,浓眉大眼,格外精神帅气。李女士根据对方留下的微信,加了对方为好友。

经过一番聊天,李女士得知对方叫朱某,两人越聊越投机,并很快见了面,彼此感到非常满意。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后,李女士认为朱某就是自己要嫁的那个人。“我战友的母亲去世了,转给我点钱,随份子。”2016年11月,就在两人如胶似漆的时候,朱某通过微信向李女士提出借钱的要求。李女士想都没想,立即给他从微信上转账2000元。“亲爱的,我挪用了单位的9万块钱公款被发现了,已还了一些但还差点儿,得赶快还上才行啊,你再借我1万吧。”又过了一个多月,两人在李女士家里,朱某面露难色,又向她开口提出借钱的要求,李女士又拿出1万元钱给了他。“我父亲去世了,需要1万元丧葬费,你再帮帮我吧。”每过一段时间,朱某就找各种理由向李女士借钱。此时,李女士已怀上了朱某的孩子,为了早日和朱某结婚过日子,李女士又借给他1万元。就这样,朱某以各种理由先后从李女士手里借走了2.6万元。

故技重施 对多名离异女性骗财骗色

朱某频频借钱,又拖着不还的举动引起了李女士的怀疑。她通过朋友调查发现,朱某所说的工作单位根本就没有他这个人,她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在她的逼问下,朱某承认了自己虚构身份骗财骗色,李女士在朋友的帮助下当即将他扭送到禹城公安机关。

原来,朱某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且没有离异,他的妻子在济南某商场做生意,育有一个女孩。一切网上征婚的个人信息资料,全部是朱某虚构的。

李女士通过查看朱某的手机微信发现,朱某在和她交往的同时,还和菏泽单县的候女士保持着亲密的关系。李女士当即联系上候女士,原来侯女士也被朱某骗财骗色了,而所用的谎言和理由居然和李女士完全一样。

和李女士的情况一样,今年33岁的侯女士离异后想找一位责任心强的男人过日子,在网上看到朱某的征婚广告后动了心。侯女士通过微信与朱某交往,双方熟悉后,侯女士也怀上了朱某的孩子。

侯女士在和朱某的交往中,朱某先后以给战友的母亲去世随份子、自己挪用公款需要钱、父亲去世办丧事等理由向侯女士借钱,先后从侯女士手中骗走1.4万余元。当侯女士接到李女士的电话后,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难逃法网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除了李女士和侯女士上当受骗以外,早在2015年6月份,朱某在网上以发布征婚帖子的方式,结识了离异的姜女士,并很快发展为同居关系。朱某先后虚构还房贷、还朋友钱等理由骗走姜女士近六千元。

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姜某、李某、侯某等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朱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前后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禹城法院法官孙法宝提示:朱某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是无业已婚男子,他骗财骗色屡屡得手,除了骗子能说会道、长得帅之外,与朱某冒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虚构自己有车有房有钱等关系密切。近年来,屡屡出现冒充事业编制、公务员等身份骗财骗色的案件,被骗者基于对这些身份的人的天然好感和信任,往往很容易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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