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广告”贴满村,受辱人报警查真相

汪某在村内张贴道歉信


3月17日,在离济南不远的一个村庄里,村头巷尾的电线杆上,都被贴上了同样的“小广告”。对于小广告,村民早已司空见惯。这则小广告却不同:图像不是大美女,而像该村的一名妇女。再看下面的文字,竟是骂这名妇女是自己老公的“情人”。


辱骂“广告”贴满村庄


这张小广告贴出后,闲话在村内迅速传播,却没人透露消息给当事人。只有一人看了以后大发雷霆:“这不是俺嫂子吗。难道她真的与人有染?”他立即接通了大哥的电话。

很快,于女士就和丈夫从济南的建筑工地返回村中。于女士想为自己辩解,却越描越黑。于女士思来想去,决定掏出手机报警。

齐河县宣章屯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调查。这则“广告”共有20张,其中四张已被损毁,用A4纸打印。民警从“广告”内容分析推断:“广告主”是一位女性,老公是一名包工头。“广告”主要内容为照片中女子与自己老公有染,还要求该女子还钱。

于女士,43岁,有“刮大白”的技艺,常年和丈夫一起在济南做内墙粉刷的活。广告中的照片,确实就是干活时工友给她拍的,拍完后,再传给老板,以明确当天的工作量,并凭照片领取工资。至于是谁在羞辱她,于女士自己也说不清。


老公手机里找到可疑者


监控录像不会骗人,村头和道路上都有摄像头,民警在它们的帮助下,还原了案件真相。

3月16日一早,一辆鲁A牌照的轿车驶进了该村,女驾驶员下车后,在电线杆上张贴起了“广告”。在轿车后排,还有一名男子。于女士认出了他:包工头老侯。

就在几天前,于女士的手机上莫名其妙地多了几条短信,不是辱骂她,就是让她快还钱。于女士心里挺窝火,这事又不好解释,只好忍气吞声,没想到对方竟找上门来了,于女士心头的怒火越烧越旺。

3月19日,在民警传唤下,济南市的老侯、汪某夫妇来到派出所。老侯,56岁,济南人,是做防水的小包工头。十多年前,老侯发了财,不料老婆死了,就又娶了比自己小十四五岁的汪某。

近几年,两人生意做得不好,有时候为了给工人发工资,汪某常低三下四地到处借钱。另外,孩子上学还要花钱,两人常因为钱的事发生争吵。

对老侯在外包养“情人”一事,汪某虽无证据,但能感觉到。老侯不回家,孩子还要吃饭、上学,汪某的日子不好过,于是她决心挖出破坏自己家庭的“第三者”。

在老侯的手机中,保存着很多照片,汪某的注意力集中在女人的身上。有一张于女士刷墙的照片,引起了她的注意,于是随口问老侯:“这个人是谁?”没想到,老侯急眼了,一把抢过手机。“如果不是我猜对了,他怎么会反应如此激烈。”在汪某眼里,这张照片里的女人肯定是老侯的“情人”。


原来是原配认错了人


经济上拮据,感情上受挫,汪某有苦难言。汪某认为,一定是照片中这个女人骗走了老侯的钱,她把一切苦难根源都归结到对方的身上。

经多方打听,她获取了照片中人于女士的家庭住址,连夜打印了20多张“广告”。16日上午,她送孩子上学后,载着老侯来到于女士的村里,在村中贴上了辱骂“广告”。

事情水落石出。汪某把于女士错认为老侯的“情人”,给无辜的于女士造成这么大伤害,她愿意为此向于女士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为挽回于女士的声誉,汪某再次写下了一封公开道歉信,并张贴在大街上,还通过村广播向于女士公开道歉。

老侯也承认,自己确实在外面包养了情人。于女士是这件事的无辜受害者,给她造成这么大伤害,心里十分内疚。老侯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还是好父亲、好丈夫。

对于汪某的不幸遭遇和她的鲁莽举动,于女士心胸十分宽广,表示谅解,不主张再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目前,这起侵犯名誉案件,派出所还在处理之中。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康通讯员李诚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