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三区共137家临时网点销售烟花爆竹


  德州新闻讯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经营销售旺季,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我市相关部门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2月9日,运河经济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经营户是否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资质、店内有无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完好、是否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等,并向经营户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各项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购进烟花爆竹。
  11日上午,德城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德城区10个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点和75个临时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同日上午,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监管部也对辖区销售点进行检查,对烟花爆竹没有按规定要求摆放等不符合要求的销售点给予了当场指正,要求立即整改。
  目前德城区有10家经营户取得常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75家临时零售网点。运河经济开发区有6家常年零售网点,24家临时零售网点。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有5家常年零售网点,38家临时零售网点。
  据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相关规定,临时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3月3日。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点出摊销售期为2018年2月8日(腊月廿三)至3月3日(正月十六)。从3月4日(正月十七)开始禁止销售,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可以送回土产公司代存。(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康通讯员范文琴李俊彦)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