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农村大集摊点有了“身份证”

我市实行“一照两卡一体系”工作法——

农村大集摊点有了“身份证”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许宁杨坤

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庆云县尚堂镇前王大集迎来春节前最后一次、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年集。

新出炉的瓜子、各类水果蔬菜、刚刚宰杀的农家猪……大集上的年货琳琅满目。55岁的刘增成在前王大集经营蜜饯零食生意已有23年,在他的食品摊点上,除了悬挂付款码外,还挂上了另一块牌子——食品摊点监管信息公示牌。公示牌上,经营者信息、食品安全承诺书、进货渠道、投诉电话一应俱全。“这块公示牌就像是我摊点的‘身份证’,看到它,消费者买得比较安心,消费更有‘安全感’。”刘增成说。

“身份证”“安全感”,刘增成口中的这些名词,恰恰是以往传统大集的痛点和短板。

农村大集由群众自发形成,监管难度大,食品安全隐患多。为规范农村大集经营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责任不清晰、主体不明确、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难题,市市场监管局在庆云县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创新农村大集“一照两卡一体系”工作法。“一照”即引导农村大集所在地政府、市场开办者注册成立大集管理服务中心,明确管理主体,解决“无人管”难题;“两卡”是为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办理两种信息公示卡,执行“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场所清洁、操作规范”六项标准,解决经营主体“无身份”难题;“一体系”即完善食品摆放、操作规范、投诉举报等13项相关制度,提升食品交易场所的治理能力。

走在热闹的农村大集上,庆云县市场监管局尚堂市场监管所所长董玉介绍说:“沿街摊点并不是随意设置的,我们参照城区农贸市场‘划行规市’要求,按经营范围对摊点进行集中划分,设置食品销售专区,经营者依据信用评级和流动红旗优先选择摊点,让大集成为群众家门口的流动超市。”

在前王大集市场管理方、尚信集贸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赵锦波看来,农村大集规范提升带来的好处还有很多。“周边阳信县、惠民县的商家听说咱大集管理好、人气旺,都主动联系申请备案,要求设置摊点。今天来赶集的有不少是外地人,咱德州大集的‘金字招牌’可是越来越亮了!”赵锦波说。

通过打造样板典型示范,力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德州模式”。在试点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整合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内容,率先制定《德州市农村大集经营管理规范》,作为全省首个农村大集地方标准在全市推行,共规范110处农村大集。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经验交流促进会上,我市农村大集规范化管理等3个经验做法在全国推介,庆云县农村大集规范管理经验短片在会上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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