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潘晓泉)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德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成立德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基金,精准支持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资。
《通知》提出,我市将在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中安排20亿元的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市级引导基金”),支持成立德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基金(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基金”)。重大项目基金是由市级引导基金通过单独或联合县级引导基金出资、争取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
同时,重大项目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市县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资。重大项目基金出资采取认缴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出资,基金规模根据项目实际确定。重大项目基金中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基金规模的50%,其中市级引导基金占比一般不超过项目基金规模的25%。
《通知》明确,申请设立重大项目基金的招商引资项目条件方面,为总投资10亿元(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或属于中国(世界)500强、行业龙头、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对我市产业发展引领性强、带动作用明显的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负责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筛选和推荐工作。
另外,德州将围绕完善全链条金融服务机制,支持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与各类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天使基金、风投基金、产业基金,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推动作用;在相关规定的差异化让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创投企业支持力度,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对天使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为40%,省、市、县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最高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