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 德州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

德州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德州市所辖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进一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袁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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