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前申报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石秀秀通讯员林晓)4月12日,德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50人,授予“诚信之星”荣誉称号,并进行通报表扬。
参评人员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等。2020年已被评为“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参加今年评选。
本月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开始推荐候选人,候选人推荐分县(市、区)、市直部门两个渠道报送,各自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6月中上旬进行组织审核,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成立第二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100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主要事迹在新闻媒体、信用德州网站、德州文明网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6月下旬,评审委员会将综合相关情况,最终评出50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