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发布稳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

德州新闻网讯

受国内新冠疫情反弹、节日市场消费预期、供求关系调节等综合因素影响,近期我市粮油、肉类、蔬菜价格处于高位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近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稳定粮油、肉类、蔬菜价格的提醒告诫函。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意识,积极配合做好粮油、肉类、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如有相关价格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畅 通讯员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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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秤“体检”,守好“菜篮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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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竭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计量环境,确保市民“菜篮子”的安全,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生关切,组织专业人员,对超市所使用的电子秤进行免费检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检定规程,对超市内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外观、置零准确度、称量、重复性等项目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电子秤在秤体的明显位置张贴计量检定合格证,对不合格的则要求停止使用、立即更换,确保在用的电子计价秤100%合格。

检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向销售人员详细介绍电子计价秤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等相关知识,提高其对计量器具的认识,同时还要求相关负责人根据电子计价秤的检定周期,及时申请强制检定。此次计量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和检定人员22人次,共检定电子秤64台。(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畅 通讯员 王娟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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