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唐晓颖通讯员邢松)日前,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德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德州监管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家小微企业信用保证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试点,鼓励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缺乏抵押物但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缓解无抵押物贷款难题。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服务科科长孟宪红介绍,无抵押物贷款难是当前企业反映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市5部门联合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试点,有利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重要作用,促进银行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2021年12月底前,力争实现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100家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服务的目标。
此次试点采取市场化方式,主要有间接担保和直接担保两种形式,由贷款银行推荐给融资担保公司(间接担保),或由担保机构出具担保承诺推荐给银行(直接担保)。此外,也可由工信部门推荐具有成长性、创新性企业给银行或融资担保机构,银行和担保机构自主调查审批。试点中,我市探索实行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融资担保公司承担80%,银行承担20%;实行优惠费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担保期限超过1年的可适当提高。
据了解,试点企业需满足5项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产品有市场、有利润,近两年生产经营正常(2020年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困难的不受影响);原则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合计不超过销售收入的40%,互保风险较低可控;授信银行不超过4家(含4家);原则上为小微企业,重点是制造业企业。
为推动全市企业信用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今年1月,市工信局联合市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同时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邑县、武城县、平原县,宣传国家、我省取消反担保政策,介绍企业筛选条件和风险控制方法,与当地担保公司、银行座谈交流,推进市县试点工作同步开展。目前已完成首笔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临邑城泰融资担保公司为山东新风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450万元贷款已发放到位。“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顺利开展的基础上,我们将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政策传导,通过小微企业信用保证试点,推动信用保证占比明显上升,努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孟宪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