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7月2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德州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发布,今年我市在湿地工程方面将有一系列举措。《方案》要求,8月底前完成乐陵市枣林湿地一期工程、庆云县玉水河—清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庆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年底前完成宁津县人工湿地改扩建工程,乐陵市盘河湿地工程。推进齐河县倪伦河人工湿地、禹城市赵徒干渠人工湿地、陵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临盘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扩建一期工程等人工湿地和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进度,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功能,提高河流自净能力。(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潘晓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