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春节“错月”推高上月CPI

德州新闻网讯 3月11日,来自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的消息,今年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1-2月累计,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2.7%,山东省和全国涨幅同为2.2%。

和上月相比,构成CPI的八大类五升一降二平。其中,2月份蔬菜整体上涨较大。同时,受春节假期影响,当月出行人数增加,推动旅行价格明显上涨,并带动了宾馆住宿、飞机票、火车票、租车费用等价格上涨。与此同时,服务类业务需求量增加,推动导游费、美容美发、月嫂等服务类价格环比上涨。

另外,和去年同期相比,由于去年春节位于1月,今年春节在2月,所以构成CPI的八大类均上升,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均有不同幅度上涨。(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潘晓泉通讯员李德祥张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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