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环保执法一定要追责

新华社记者闫祥岭
近日,环保督查组工作人员在山东、河北等地现场执法时分别遭遇阻挠,如此不配合环保执法的事件连续发生,有关方面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济南市16日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置措施,成立多部门参加的调查小组,公安机关对两名涉案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涉事公司停产整顿。邢台市17日责成任县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2名涉事人员被行政拘留,相关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两地政府均表示,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这两起事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暴露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首先是相关部门对环保督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环保督查的意义、被督查企业如何配合、不配合或者对抗督查将承受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给处在监管范围的企业进行充分宣讲。
其次,地方部门对环保督查的配合不到位。环保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屡屡出现相关企业、个人,采取多种方式不配合甚至对抗执法。遇到这种情况,要求地方政府配合统一执法,确保环保督查的有效实施。如果让企业对执法人员进行阻挠甚至扣留,可能会给不法分子提供更改环保数据、销毁相关证据的时间,从而让环保督查组的现场检查大打折扣。“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必须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对阻挠环保执法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一定要追责。这也是对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种检验。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