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我市空气质量已明显好转,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未来气象条件利于污染物扩散,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2月20日14时起,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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